媒体:营业厅成非法集资场银行岂能无责?
媒体:营业厅成非法集资场银行岂能无责?
  • 2026-03-17 23:41:36
    来源:不可造次网

    媒体:营业厅成非法集资场银行岂能无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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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7位储户,1千多万养老钱,就在银行大厅里,被忽悠买了理财,银行有没有责任?据《新京报》的报道,从2019年到2020年,山西吕梁柳林县的57位储户,在当地一家银行网点,被三名所谓的“业务员”诱导,将钱转到其他的商业公司,购买了高风险的理财产品,到期以后,本金和利息都拿不回来。被骗储户认为,事发在银行营业场所,银行应该对他们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2022年7月,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(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)吕梁监管分局回函答复:涉事三人不是银行员工,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三人以银行名义开展活动,也没有证据证明举报人购买的理财产品与银行有关联。

    不是银行员工,为什么能在银行的营业大厅拉业务?而且在近一年的时间,至少办成了57笔,银行的安保,银行的工作人员,却对眼皮子底下的可疑行为毫无察觉,或者没有处理,说出来,让人难以置信。根据被骗储户的描述,那三名“业务员”穿的都是和银行工作服相似的黑色西服,而且加了微信以后,银行发放赠品、免费办ETC等活动,都是由所谓“业务员”通知的。有这么多蹊跷,被骗储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
    监管部门的复函中披露,2021年12月,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已经对此案做出判决:涉案的普信公司吕梁分公司共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.11亿元,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判刑。复函中提到:“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,此案并未涉及银行相关人员。”如果监管部门引用法院判决,是想说明银行无责,就有点混淆概念的嫌疑了。因为法院判的是非法集资的案件,但银行和监管部门要检讨的是经营的合规。根据2016年发布的《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》规定,商业银行不得允许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从事产品宣传推介、销售等活动。行业规范写得白纸黑字,事实上,2025年8月,三亚的一家银行就因为允许外人在银行内从事保险销售,被罚款25万元。可见,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和规范,银行责无旁贷,银行应该守土有责。而当地的监管部门,身位更应该坐正,坐在合规这边,坐在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这边。

    【纠错】【责任编辑:ckyet】